※本課程必須四天全程參加,將發予Level II證書及已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認證,將於課後協助登錄積分;請學員於課後二個月,可至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護產積分管理資訊系統查詢。
若訊視場地開課人數過少,本會有權利決定是否取消活動,請見諒
※注意事項(欲參加本次訓練之學員,請務必詳閱、遵守)
(一) 為維護課程品質及訓練規定,請學員自行斟酌課程是否能夠四天全程參加,遲到、早退超過 20 分鐘或冒名頂替者,該次訓練護理人員繼續
教育積分及Level II證書均不予認定(請勿以搭乘交通工具時間或其他個人事件為由,要求提前離開)。
(二) 須符合教育時數規範(Level II 專業課程:32 小時),並依規定辦理簽到/退,且於課後總評值測驗合格(70 分),始取得結業證書。
(三)簽到時間分述如下,敬請配合,若未於規範時間辦理簽到退,恕不受理補簽。
(1)上午簽到:08:30-09:00(第一天至第四天) 。
(2)上午簽退/下午簽到:12:30-13:00/1300-13:30(第一天至第四天)。
(3)下午簽退:當天課程結束 17:00-17:30(第一天至第三天)、第四天於17:00進行課後測驗暨滿意度調查,交卷後便可簽退。
(四)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會場內禁止照相、錄影、錄音。
(五)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、課程順序之權利,如有變動將公告於本會網站上。
(六)為維護上課品質和授課效能及專業形象,請學員於上課期間嚴禁攜帶孩童或有任何商品銷售行為。
(七)參加學員全程請務必隨身攜帶證件備查,以防冒名頂替。
(八) 如遇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等)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,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。
(九) 本研習報名資料僅供本研習會使用,不做其他用途。
(十) 請自行瀏覽台灣長照護理學會網站是否公告額滿訊息,以網路公告為準。
(十一) 研習地點停車位有限,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,並自備環保杯,現場不提供紙杯,亦不提供午餐及點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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